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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高飞:怎样说话不会得罪人
2016-01-20 24880

原则一:“我说明白了吗?”

办公室很多人在交流工作,布置任务的时候每说完一段的时候都会说一句:“你懂了吗?”或者“明白了吗?”或者“你知道了吗?”这是一个坏习惯。有的人甚至说一句话,后面跟一句,“懂了吗”、“明白吗”、“知道吗”“对吗”。更显得不够得体,要纠正过来。正确的应该问:“我说清楚了吗?”“我说明白了吗?”被问的对方如果明白,会回答说:“我听懂了。”这样就会非常融洽和谐。

原则二:“如果……会怎样?”

向别人提要求的时候,如果不是紧急情况,不是重大情况,可以考虑使用“如果”。能够比较委婉,也能够使提出要求和下命令的人自己有回旋的余地。

原则三:“可能是……”

纠正别人信息错误的时候,要用“可能”。

原则四:反驳他人之前要用肯定句

有时我们会面对不同的工作意见,工作需要我们要表达相反的意见,甚至要明确纠正对方正确的看法。需要在纠正或反驳对方之前,要先肯定对方。比如:

“你很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但是我要告诉你,你思考的方向不对,……

“你的想法很有特点,但是你忽略了一些情况,所以你的结论是不正确的,……你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方法有问题,……

“你很负责任,但是你只想到了事情的一面,……

“你的勇气可嘉,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但是你的看法忽视了……

能写出十个以上纠正或反驳别人意见之前的肯定用语,就能在实际谈话时熟练使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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