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了建立规范的集团内部劳务与产品转移成本的管理体系,确定合理的内部转移价格,有效控制内部劳务与产品转移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劳务与产品转移是指集团内部各部门、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以及产品转移的行为。
第3条 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价格的管控
1.集团制定有关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价格的参考范围及确定原则,并发至集团内部各部门和各单位。
2.发生内部劳务转移的双方应当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实施内部劳务和产品的转移,如果遇特殊情况,使得转移价格不在规定范围内的,相关劳务和产品转入方应当报请其直接上级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内部劳务和产品的转移。
第4条 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协议的管控
1.进行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的双方(转出方和转入方)必须签订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的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转移双方名称、转移价格、转移数量(适用于产品转移)、转移时间(适用于劳务转移)、违反协议的处理方式等。
2.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协议签订后,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的转入方应及时将协议报转入方和转出方共同上级的协议管理部门备案保存,以备查询。
第5条 内部劳务与产品转移成本确认办法管控
1.进行内部劳务与产品转移成本确认,必须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合理确定成本与收入的关系和确定成本的归属期。
2.具体而言,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确认为内部劳务和产品转移成本。
(具体内容略)。
第6条 内部劳务与产品转移成本应当按照会计手续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第7条 公司每个月结算一次内部劳务转移的成本,内部产品转移的成本应根据产品的类型和具体情况及时结算。
第8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制定并解释。
第9条 本办法自总经理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