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于1975年为一种早期的个人电脑成功改写出了Basic语言的一个版本。于同年成立微软(Microsoft)公司。1977年,他放弃了在哈佛的学业,专心于公司的发展。1980年,IBM的两位执行官访问了微软,委托他们为IBM的新型个人电脑开发Basic语言程序。
但微软爆炸式增长并非出于Basic有关的工作,而是源于IBM另一个项目,即它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微软勇敢地参与了竞标。随后,他们接触了当地的西雅图计算机产品公司,因为他们认为该公司名为Q—DOS的操作系统可以修改一下满足IBM的需求。他们对IBM招标意向严格保密,从而得以将Q—DOS的价格压低到仅仅5万美元购得,甚至挖来它的首席工程师。
微软对它进行修改并改名为MS—DOS后,以相对较低的8万美元价格授予IBM永久使用权,从而一举击败了其他竞标对手。IBM与其签合同,合同允许微软向其他任何厂商出售这套操作系统,而禁止IBM向其他公司转售。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IBM大大低估了个人电脑和软件所能拥有的市场前景。
1981年8月,IBM兼容个人电脑投放市场时,其技术水平、性能、外观等至少落后苹果公司的个人电脑4年。 虽然采用的是二流技术,但IBM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计算机公司,其稳重、服务和可靠的品牌形象很具吸引力。截至当年年底,IBM就销售了5万台个人电脑,随着IBM新型个人电脑使用性能更为优越的微处理器芯片,它开始大为流行。1983年,IBM的市场份额已和苹果相当,超过20%,而IBM的电脑上,装的是微软的操作系统。
为了在软件产业日益多样化的相关领域中参与竞争,微软自始就奉行一种“开拓并适应不断演变的大规模市场的战略”,早在1981年,在一次公开会议谈话中,盖茨就论述了大批量销售和标准之间的战略关系:只有通过大规模销售,才能以合理的低价提供软件,标准提高了销售,导致一种自然垄断,改进、宣传,并通过用户信赖、销售量及价格可为这一产品确立非常牢固的地位。
于是,微软将MS—DOS低价卖给其他计算机厂商,一般每套在1~15美元之间,而将利润空间留给计算机制造商和零售商。这使之迅速普及并成为产业标准,将更多的公司汇聚到这一标准下。微软对后来的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也采取同样的策略。Windows是复杂的,但它几乎是所有应用程序编写人员(以及打印机和其他外围设备)都支持的环境。微软发布大量关于其新产品的信息,甚至在产品进行商业销售前,就充分利用行业会议以及向应用程序编写人员发布软件开发工具的机会。它还回答任何公司的应用软件开发者的问题。
微软在竞争中先发制人,并大规模扩大其市场覆盖范围,增强市场渗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第一,通过每年投入几亿美元稳步地改进其产品,使竞争者难以赶上。第二,微软定期推出新的换代产品,自己主动赶在前面,每3~5年,就将集中渐增的改进组合起来,从而使产品发生较大变化。这种想法是要配合甚至促进计算机硬件处理能力的“指数增长”。
在多年内,微软操作系统在技术水平、性能、易用性方面,都不如苹果公司的操作系统。例如,在1985年,微软采用图形用户界面的操作系统Windows第一版发布,但走在技术浪潮前面的并非微软公司,图形用户界面首先是苹果公司于1984年在其 Macintosh操作系统中应用的。到1990年Windows 3.0版发布时,其产品才较为成熟,但其易用性和其他技术特性依然落后于Macintosh操作系统。
随着个人电脑和使用微软操作系统者数量的增长,微软个人电脑操作系统成为技术标准。一旦微软的操作系统成为流行的标准,应用程序的开发者们就会发现,他们难以开发基于其他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
占据基础的操作系统提供者的地位,给微软相对于其他竞争对手不可估量的优势,微软可以有效将竞争对手拒于市场大门之外。现在微软Windows平台下一整套应用软件,如文字处理软件Word,电子表格软件Excel,已在各自领域占据了统治性地位。20世纪90年代早中期,在互联网早期出现的明显挑战面前,微软几乎由于没能迅速作出反应而被无情击败。直到1995,盖茨才明显意识到这种威胁,数十亿美元的研发资金被转投到争夺新市场,特别是在与网景公司的对抗中。该公司在1994年4月至1995年12月已经取得50亿美元的销售额。凭借Windows的垄断地位,微软迫使个人电脑的生产商将微软浏览器IE作为与Windows 95操作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预装到他们的机器上。利用这种手段,微软在商业上击败网景。
定价、促销及促成大批量销售的协议,使微软确立了其公司的地位,也使它的一些产品成为行业标准。但维持和扩张其市场地位,或向新市场销售新产品,还需要具有超乎协作网络之上的优势。这一生产网络包括应用软件商、硬件外围设备和驱动器(如打印机和显示器),以及为微软操作系统设计的其他产品的生产者。微软的成功不是因为它的软件好,而是因为它的操作系统确立了最好的标准。它与消费者、软件开发商和英特尔这样的微处理器生产商建立协作关系,给微软操作系统最充分的支持,包括战略、财务和技术上的支持。在这个关系网络中不同节点上的厂商产品,如软件和硬件产品,有互补的性质。这些关系网络的发展使其产品成为标准,标准不是一个公司的产品,而是这些网络的副产品。支配标准意味着支配网络。由于操作系统及微处理器在这个产品价值网络中的基础性地位,微软和英特尔具有较强的支配该网络的能力,所以它们也被称为"Wintel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