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遭遇“捐款门”,不少网友质疑其涉嫌“诈捐”。虽然她立即发布声明称:“我很欢迎这样的质询,并向所有人真诚地汇报一下善款的情况。”但由于她的声明中并未详细说明善款账目情况,外界质疑仍旧不断。
在当前现实环境下,富人阶层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并不高。有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的善款总额达到3064亿美元,而中国只有309亿元人民币。2008年中国的善款过了千亿元大关,也只占到GDP的0.4%。从这个角度讲,如果章子怡涉嫌“诈捐”成立,富人阶层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并不是她一个人独有。从契约的观点看,章子怡如果与受赠方达成了捐赠协议,就该严格履行捐赠义务,及时向社会公开善款账目。如果她没有与受赠方达成捐赠协议,哪怕网友再怎么不屑一顾,法律也奈何不得。
明星需要捐出多少善款,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明星做慈善是一种社会责任而非法律责任。只要没触犯法律,章子怡即便拒绝慈善捐款,或者说捐款数目令网友不满意,也不能上纲上线不依不饶。因此,笔者对慈善热情不高的章子怡,不感冒归不感冒,但并不认为道德口水能出多少恶气,或起到什么实质性作用。